8月9日歐盟再次更新食品級塑料法規 (EU) 10/2011
歐盟食品級塑料法規EU 10/20112011年1月15日發布,于2011年5月1日正式生效。所有出口歐盟的塑料食品接觸材料都必須符合EU No.10/2011法規。
2019年8月9日,歐盟官方公報發布塑料法規(EU) No 10/2011的修訂指令(EU) 2019/1338。
此次修訂主要是修改聚((R)-3-羥基丁酸酯-(R)-3-羥基己酸酯)(CAS 147398-31-0)的限制要求,該物質屬于第35組物質,遷移限量總量為0.05mg/kg(以巴豆酸計)。
更新之后,該物質可以單獨使用或與其他聚合物混合使用,與食品的接觸條件為在室溫或低于室溫的條件下(包括熱灌裝或短暫熱接觸),接觸6個月以內或6個月以上。分子量在1000 Da以下的低聚物的遷移不應超過5.0 mg/kg。
(EU) 10/2011適用的范圍:
本法規適用于在歐盟市場上使用和銷售并且屬于以下類別的材料和制品
(1)完全由塑料構成的材料和制品
(2)多層塑料材料和制品 - 通過粘合劑或其他方法結合的
(3)帶有印刷和/或涂以涂層的(a)或(b)項中所指的材料和制品
(4)加工蓋帽和堵口墊片,并且與這些蓋帽和堵口墊片組成一套不同類型材料的 兩層或多層的塑料層或塑料涂層
(5)多層復合塑料材料和制品
近年來,歐盟不斷地發布(EU) No 10/2011的修訂指令,相關修訂指令已到達15個。
1.(EU) No 284/2011
修訂內容:規定源自中國和香港的尼龍和密胺餐廚具的具體條件和詳細程序。
2.(EU) No 321/2011
修訂內容:PC奶瓶禁止使用雙酚A。
3.(EU) No 1282/2011
修訂內容:增加15種許可使用的物質,修改了部分物質的用途和特定遷移量等限制條款,其中三聚氰胺遷移限值由30mg/kg改為2.5mg/kg。
4.(EU) No 1183/2012
修訂內容:
(1)新增4種可用于制造食品接觸材料的單體和助劑;
(2)二(十八烷基)二硫化物單體的特定遷移量由原來的3mg/kg降至0.05mg/kg;(3)對二丙二醇、丁香酚等已有的單體和助劑的CAS編號、限制說明等進行了更新。
5.(EU) No 202/2014
修訂內容:
(1)新增2-苯基-3,3-雙(4-氫苯醌)鄰苯甲酰亞胺和間苯二甲基異氰酸酯2種可用于制造食品接觸材料的單體;
(2)明確了雙氰胺單體的特定遷移限量為60mg/kg;
(3)將原有物質1,3-苯基二甲酰胺,由單獨遷移限制變更為與新增物質間苯二甲基異氰酸酯共同限制,特定遷移組限量為0.05mg/kg(以1,3-苯基二甲酰胺計);
(4)對限制說明等進行了更新,特別指出因2-苯基-3,3-雙(4-氫苯醌)鄰苯甲酰亞胺含有苯胺雜質,必須符合初級芳香胺限量要求。
6.(EU) No 865/2014
修訂內容:勘誤西班牙版本,其他語言版本不受影響。
7.(EU) No 2015/174
修訂內容:修訂授權清單。
8.(EU) No 2016/1416
修訂內容:(1)鋅遷移從25mg/kg降低為5mg/kg;新增鋁遷移1mg/kg。刪除通用特定遷移限量 60mg/kg。(2)新增2個測試溫度梯度,分別為175 ℃< T≤200℃(200℃)及 T > 200℃(225℃)。(3)修訂7種允許使用的物質,新增10種允許使用物質。
9.(EU) No 2017/752
修訂內容:新增鎳遷移0.02mg/kg。新增6種授權物質。
10.(EU) No 2018/213
修訂內容:雙酚A遷移限量從0.6降低為0.05,嬰幼兒包裝禁用雙酚A。
11.(EU) No 2018/79
修訂內容:更新授權清單:新增2,4,4'-三氟二苯甲酮、2,3,3,4,4,5,5-七氟戊烯、氧化鎢、脂肪酸衍生的甲基支鏈和直鏈C14-C15烷基酰胺混合物等4項授權物質,并擴大了(丁二烯,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與二乙烯苯或1,3-丁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的交聯聚合物的使用范圍。
12.(EU)2018/831
修訂內容:新增2個授權物質:高氯酸鹽;亞磷酸,混合2,4-雙(1,1-二甲基丙基)苯基和4-(1,1-二甲基丙基)苯基三酯(CAS 939402-02-5)
13.(EU) 2019/37
修訂內容:
(1)修訂授權物質清單。涉及到的修訂物質包括巴豆酸(CAS 3724-65-0)、3-羥基丁酸-3-羥基戊酸共聚物(CAS 080181-31-3)、1,2,3,4-四氫化萘-2,6-二羧酸二甲酯(CAS 23985-75-3)、[3-(2,3-環氧丙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CAS 2530-83-8)、聚((R)-3-羥基丁酸酯-共-(R)-3-羥基己酸酯)(CAS 147398-31-0)、碳酸二甲酯(CAS 616-38-6)、異丁烷(CAS 75-28-5)。
(2)在附錄I表3增加了一條符合性驗證說明。
(3)對乳制品模擬物進行了細化。所有含水和酒精的食物及乳制品且pH ≥ 4.5,食品模擬物為D1(50%乙醇);所有含水和酒精的食物及乳制品且pH < 4.5,食品模擬物為D1(50%乙醇)和B(3%乙酸)。
14.(EU) 2019/988
修訂內容:勘誤法國版本,其它語言版本不受影響。
15.(EU) 2019/1338
修訂內容:修訂聚((R)-3-羥基丁酸酯-(R)-3-羥基己酸酯)(CAS 147398-31-0)的限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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